晨曦洒进窗户, 将沉沉的昏暗一点点驱逐出屋子。
年约十岁的男子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身, 穿上半旧的青色素面长衫, 又套上了有些磨损的鞋袜, 再走至梳妆台前,用一根乌亮的桃木簪子把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挽起来。
做完这些, 他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灶房里, 熟练地烧水,煮饭。
“母亲, 父亲,早饭做好了。”做完这一切,他来到长辈的房门外, 轻轻敲了敲门, 恭顺地说道。
片刻后, 屋里传来一句“嗯,去叫晚儿起床吧。”
“是, 父亲。”男子恭声应道, 这才转身走回自己与妻主的房间。
他的妻主叫于向晚,是个傻子,他是被自己的父母以高价卖到这户人家来做夫郎的。
他很满意这桩婚事。妻主是个傻子,这多好啊。只要不欺负她, 好好照顾她,她就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打他骂他。
比他出阁前的日子好过多了。
他走回自己房门前, 推开门,走了进去。
“妻主,起床了。”他走到床边,轻声唤着自己的妻主。
唤了几声,床上躺着的女子睁开眼睛。
“妻主?”方尽忽然觉得不大对劲,妻主的眼睛,有这样明亮吗?
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傻子永远不会故意欺负人,冤枉人,给人难堪。他喜欢傻子。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妻主的头发真好,又软又滑,像绸缎似的。”
“妻主昨天睡得好不好?我看妻主的气色很好,昨晚应当睡得很好吧?”
一边与她说着话,一边为她梳好了头发。
过程异常顺利,让方尽不由得又起了疑惑——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却不是个死人,怎么今日这般安静?
似乎从早上她睁开眼,就一句话也不说,一点无理的举止也没有,安静得像个牵线木偶。
想起刚才看到的异常明亮的眼睛,方尽心里一突。他把梳子放回梳妆台上,走到妻主对面,弯下腰,看着她问道“妻主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吗?”
他迎上她的目光,与她直直对视。
这一望,不禁心下凉了半截。
妻主的目光澄澈明亮,不带半点傻气。
他才嫁给她半年,才过了半年的安稳日子,难道就要到头了吗?
他眼底弥漫出点点绝望,让本来想张口说话的罗衣打消了念头。
方尽等着她开口,问他诸如“我是谁?我在哪里?你是谁?”等等问题。
然而,她只是与他对视,没有其他举动。好像她仍是他那个傻妻主,并没有清醒过来。
方尽的眼底又浮现出希冀,小心翼翼地问道“妻主,我带你去吃饭?”
罗衣只一瞧,就知道他并不希望自己清醒。她这时头疼欲裂,也不想应付什么,就没有说话,全然一副傻子模样。
方尽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提起的心慢慢放下来,牵起她的手道“母亲和父亲都在等着,我们去吃饭吧。”
罗衣任由他牵了,往于父于母的屋里走去。
早饭摆在于父于母的房里。
哦,不应该说于父于母,这个世界以女子为尊,男子为卑,应该说于母于父。
罗衣对于谁尊谁卑,其实没有太大感觉。
总归是不平等的世界。
只是觉得有趣。
她当初随意翻阅小三千,翻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由母系社会演变而来,从一开始,女人就是社会群体的主导。她们用智慧统治男人,管理男人,俘虏他们的心,降服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听话。
不听话的,都杀了。
活下来的男人,被《男诫》洗了脑。什么“男子无才便是德”,什么“粗鲁、霸道、强悍的男人没人要,男人就该娴静、温顺、在家里相妻教子”等等。
全是男尊女卑的那一套,只不过性别反了过来,就像是镜像世界的另一面。
在这里,女人可以三夫四侍,但只会生下正夫的孩子,其他都是玩物,可以买卖,可以送人。
长得高大的男人不讨喜,被歧视,走路都佝偻着腰。
身材以“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为佳,太胖了太瘦了都不好看,会被妻主嫌弃。
头发黑亮浓密,是加分项。
浓眉大眼,轮廓粗犷,线条硬朗的男人被认为丑陋,一辈子嫁不出去。
这里的女人们很机智的把孔武有力、血液里流淌着好战因子、有着强大武力潜力的男人边缘化,排挤得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以巩固女尊男卑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