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狗舔习惯了, 真不是一件好事情。
人家让她换一句话, 她就换一句, 竟然还说出口了。
叶姝就纳闷了, 她刚才情急之下, 第一反应为什么是抱住大魔头?
觉得尴尬捂脸就好了,为什么要抱住大魔头?
觉得尴尬转身就好了,为什么要抱住大魔头?
自己傻不楞登地把节奏带出来了, 氛围在那了,最后那句话她想不说出口其实都难。
本来大魔头就因为她之前的求生操作,误会她喜欢他, 现在她不仅主动投怀送抱,还痛快地把‘喜欢’的话说出口。
如今事情已成定局,她莫得机会再解释了。
脑袋真是个好东西, 一定要经常活跃它,而不是把它当成桶去装水。
叶姝呆若木鸡地靠在宋清辞的怀里, 进行了史上最深刻的自我检讨。
以后再见大魔头, 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求生欲,不要急于屈从,不要急于讨好表现, 不要脑袋进水……
叶姝最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大魔头的怀里出来了。反正她很清楚地感觉到,大魔头在和她分开的时候,
用手抚摸了她的脸颊,并且还有一抹诡异的笑容在他的嘴角化开。看似温柔,实则他心里头到底想什么鬼才知道。
“好生休息。”
宋清辞把她送到门口, 轻言嘱咐后才离开。
叶姝惛懵地望着宋清辞离去的背影,脑袋里百转千回,已然完成了所有戏剧性的脑补,并且把一切后续可能发生的结果都预料全面了。
庄飞警惕地看了看四周,马上把自家姑娘拉回房间。
关了窗,关了门。
“姑娘刚才和宋公子抱、抱一起了!”庄飞憋了半天才喊出声。
“不用你再提醒一遍。”
她自己做的蠢事情她当然清楚!
作死也是门技术活 ,作好了,毁别人,作不好,毁自己。
她典型属于后者。
叶姝扶额,瘫坐在贵妃榻上,翻来覆去地叹了几口气。
大魔头到底对她有几分真心,叶姝不愿多想,因为事实非她想什么就是什么,要看大魔头那边怎么做。如果他只是摸摸小脸,送几样小礼物,对她说两句似是而非温柔的话,便当不得真。
感情里缺少了最基本的坦诚,就很难有最重要的信任。
而建立在谎言和欺骗基础上的‘喜欢’,即便当中有几分真心,也终究只是美丽易碎的泡沫,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转瞬就会破。
所以,在关系没有彻底清晰明朗之前,叶姝觉得她最该做的事情,就是摆正自己的位置。
反正到目前为止,还没见谁真正猜透过大魔头的心思。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神秘诡谲,令人难以捉摸其真正的原因和目的。比如屠杀前武林盟主满门,比如法华寺事件,再比如他喜欢她。
自古奸情出人命,情情爱爱本就是男女之间最为敏感的事情。和内心叵测的大魔头搞奸情,那无异于天天在脖子前悬着一把刀走路,稍不留神走不稳,往刀刃上一撞,当场就会血溅三尺。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她一直很小心走得稳,大魔头突然不稳了,手一抖,直接把刀按在她了脖子上,她还是会当场血溅三尺。
为了保住自己的狗头,为了不必血溅三尺。首先,她要稳,绝不招惹大魔头的底线,不矫情、不耍脾气、不任性,争取她好,他也好。
其次,努力让大魔头那边也稳,即便哪天不小心‘感情’破裂,要让大魔头能够顾念旧情。应继续持续攻击大魔头的软肋,多做美食给他,培养他的食欲。让他冰冷叵测的心因为胃的牵扯,而泛出一丝丝人性的光辉。
只求大魔头在腻烦了他们‘感情’的那天,能够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只对她进行精神上的抛弃,保证肉|体上的存活。
“……虽然夜深了,可凌云堡四处都是眼睛,若被老堡主的人瞧见了,姑娘该如何交代?”庄飞还在原地打转,很担心地老堡主那边会知情,叨叨个没完。
“不怕。”叶姝懒懒地叹道。
她现在可是大魔头的‘女友’了,叶虎如果敢动她,大魔头出于他魔头的尊严也会保护她的。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是很严重的面子问题,大魔头肯定不会放任不管。
庄飞见叶姝如此自己,马上不转圈了,欢喜地跑来问叶姝是不是想到了什么极妙的应对方法。
“我相信他会保护我。”叶姝对庄飞笑了一下。
庄飞脸色立刻变了,拿着看智障一般的眼神看着叶姝。她家姑娘真的没救了,完全就是沉浸在男女情爱中的无法分辨是非的傻丫头,傻得连脑袋都不会思考了。
她居然会以为那个羸弱的宋书生会保护她?老堡主随便动一下手指,就会轻松把他弹飞,让他拿什么保护,保护个屁!
“姑娘别怪我说实话,属下觉得您还是指望自己更牢靠。”庄飞犯愁道,“宋书生那样的……大概就姑娘觉得他有用。”
“是么。”叶姝憋笑了一声,也不多做解释,只是让庄飞别多想。
叶姝觉得自己今晚已经想得太多了,再说刚赶路回来,满身疲惫,一切还是等休息好了,明天再说。
庄飞头发都快愁白了,见自家姑娘居然还有心情睡觉,打心眼里服她。
等伺候完叶姝安歇后,庄飞就悄悄地出门,想去再找赵凌说说他家公子和她家姑娘的事。但因为顾忌自家姑娘之前的警告,庄飞再三忍住了自己的冲动,决定带着满胸口的抑郁,去外头走走。
闲走几步之后,庄飞忽然意识到自己走的方向正靠近老堡主的住所,马上转身要离开,就听见身后有跌跌撞撞的脚步声。庄飞慢慢扭头去瞧,就见一个苗条的身影跌跌撞撞地朝她这个方向走来。
庄飞往路边靠了靠,看清楚是什么人。如果是熟人朋友,那她肯定要帮扶一下,询问其缘故。
等这人走得稍微近些了,庄飞一眼认出来是白秀秀,顿时没什么好意都没有了。瞧她嘴角挂着血,一脸红肿,手捂着胸口,五官因为疼痛几乎扭曲在一起,应该是受了重伤。思及之前目击到老堡主带着垂头丧脑的白秀秀进屋,庄飞不用再想就知道,肯定是老堡主惩罚了白秀秀。
白秀秀咳嗽了一声,忽然脚下不稳,踉跄地单膝跪在地上,吐了一口血。
庄飞见她此状,忍不住冷笑,在心里暗骂她活该。
白秀秀这才注意到有人在前面,她恼羞地抬头瞪过去,见是庄飞,脸上的窘迫加剧。白秀秀咬着牙爬起身,愤恨地冲庄飞吼:“看什么看,滚!”
“凭什么听你的,我偏不走。”庄飞双手抱胸,哼笑着走到白秀秀跟前,特意绕一圈,定要仔细看清楚了她落魄的样子。
白秀秀觉得屈辱至极,她恨恨地握紧拳头,“劝你别猖狂太早,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白秀秀说罢,就竭尽所能地想要快行,躲开庄飞这只烦人的苍蝇。不过终究因为受了重伤,只能勉强踉跄向前,速度根本快不了。
庄飞瞧她这样,偏要好好笑话她一阵,追着她骂活该。
“我看你就是没长脑袋,偏想不开,因何非要跟我家姑娘过不去?姑娘才是老堡主的心头肉,最宝贝的女儿,你算个什么东西?敢在她面前造次?今儿这教训我劝你最好能好好记住,以后别再惹我家姑娘,否则下次你连瘸着行走的机会都不会有了。”
“心头肉?呵。”白秀秀忍不住冷笑,“这一次是我大意了,以后咱们走着瞧!”
白秀秀再咳嗽两声,拼尽命快走,狼狈的背影终于消失在夜幕中。
庄飞暗暗又骂了白秀秀一通,想不明白世间怎么会有这么死心眼的人。不过既然她那么想自作死,那她就好心一把,发自内心的为她祈祷,祝她早死早超生。
……
蒲草堂内,兰香浮动。
叶虎将手洗净之后,贴身随从弑影便恭敬地将白帕奉上。
盆内原本清澈透明的水,而今染上了一层淡淡红色的污浊。弑影随即将盆送到门口,打发随从端下去,而后看向桌上那碗已经彻底凉掉的面,本打算也将其端下去,却忽然见老堡主在桌边坐下来了,拿起了筷子。
弑影忙道:“面凉了,属下让厨房热一下。”
叶虎没回答,直接把筷子伸进碗里,夹了一块已经泡得涨大的面片送进嘴里,面无表情地慢慢咀嚼着。等吃到最后的时候,他脸色越来越阴沉,仿佛他吃的并不是面,而是一块难以下咽的黄莲。
弑影不禁就把目光放在那碗面上,姑娘习武出身,性子张狂,极少能做好精细之事。一定是她做的面非常难吃,才会让老堡主如此痛苦。
叶虎再夹了一块面,特意看了一眼,依稀从泡大的紫色面片的形状上,分辨出这是一朵兰花。
紫兰花。
叶虎当即摔了筷子,负手立在窗前,背影孤寂而萧瑟。
弑影屏住呼吸,连眼皮都不敢乱眨。
“倒了。”
弑影马上会意,立刻去将那碗‘荼毒’老堡主的面条飞快地端走,倒在了兰花园里做肥料。
弑影从兰花园回来后,就把兰花园眼线所目击到的场景回禀给了叶虎。一张黄梨木桌案就此碎了。
……
清晨,太阳初升之前,大地还蒙着一层白蒙蒙的雾,路边的花儿都顶着露珠儿,颜色新鲜,走在其中如入仙境。
叶姝走到厨房,寻了一圈自己想要的食材之后,便利落地熬了红薯粥,做了蜂蜜南瓜和野酸梅酱山药,再配上一盘厨房原有的酸甜酱萝卜皮,三颗剥好皮的卤鹌鹑蛋。
现在入夏了,早上要吃的清爽些,才会有一整天美好的心情。
叶姝把饭菜都摆好放在托盘上,还弄了一个小瓷瓶,特意在里面插了一根绽放的兰花,才让庄飞给宋清辞端过去。
庄飞从叶姝做饭开始,就一直在旁冷眼陪同,瞧着自家姑娘欢快地跟飞舞的小蝴蝶一样,给宋书生备饭。而今单单前后做饭的宠爱竟然还不够了,还要送上一枝花。
思及昨夜白秀秀的惨样,庄飞心情沉重,不禁为自家姑娘担忧起来。
庄飞忍无可忍,决定是把白秀秀怎么落魄凄惨的样子形容给叶姝,好给她提个醒儿,惹急了老堡主的下场有多惨。
“白秀秀这些年在堡内,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出了凌云堡更是可以呼风唤雨,立下的功劳也不在少数。当初姑娘见她,却也让她三分的。而今老堡主罚她,可丝毫没留情面,昨晚人受重伤离开的时候,都没个人去扶她。姑娘,您可要小心为上!”
“我知道了,你赶快把这去送给宋公子,我再端一份儿去孝敬父亲。”叶姝道。
庄飞一听自家姑娘居然还在第一时间顾及宋书生,彻底没脾气了。能有什么办法,谁叫他家姑娘喜欢,只得从命去送。
叶姝很快重新忙活好一份儿,放在檀木托盘上,不过这一次没有兰花了,叶虎当然不配她格外用心。
叶姝端着饭菜来到叶虎院子门口,先要等在外头候命,使人去通报才能入内。可见她这个的便宜女儿,地位也不过如此。
等了片刻之后,才小厮来请叶姝入内。叶姝走上石阶的时候,看到叶虎身边的贴身侍从叫弑影的,手里捏着一根草,茎粗如小拇指一般粗,叶片戟形边缘锯齿状,正面为绿色,背面为紫红色。
弑影见到叶姝后,马上点了头行礼,随即目光在叶姝所端的饭菜上停滞了下,然后匆匆带上人走了。
叶姝收回目光后,心里还在琢磨弑影手里拿的那根草。那草很像是书中描述的雾英,在书里万花山庄部分的剧情中出现过,这是一种成片生长、遇火便释放毒雾、可令人当场暴毙的毒草。这种毒草的解药很简单,用其根部熬水,提前服下即可预防;但如果在中了毒雾后去服用,却毫无作用。
叶姝注意到弑影手里的那株草很新鲜,叶片上还带有水渍,显然刚采摘不久。这说明凌云堡内就种植着雾英,而雾英是成片生长的,一般都被用来种在领地外围御敌而用。武林中识得此草的人极少,书中男女主查到这东西后,特意前往万花山庄询问神医林枫,才得知情况。
没想到凌云堡会有这种草。
如果凌云堡外围也种着这种雾英,用以防范意外来敌,是不是也同时说明了,凌云堡内也暗中设置了其它防御敌人的手段?
叶姝忽然想到昨天宋清辞对凌云堡的评价,他说凌云堡不简单,或许暗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叶姝记得宋清辞从进了凌云堡后,很喜欢四处看。即便是昨晚他们在兰花园散步的时候,宋清辞还曾指着东方,询问她情况。
叶虎后期在书中出场的时候,早已经离开了凌云堡了,所以书里对凌云堡的防御功能并没有介绍太细致,只是形容它无坚不摧,一般人不得擅入,入了必死。
叶姝本还以为这是因为凌云堡杀手众多的缘故,现在看来,叶虎早已经在这里做足了物理防御和人为防御。他在这深居简出二十年,自然有很多时间布置这里的一切。若有暗伏机关,必定十分隐秘厉害,不好攻破。怪不得大魔头的影卫没有跟进来,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还愣在外头作甚?”
屋内传来叶虎的质问,叶姝才回了神儿,忙端着托盘进屋。
叶虎正坐在乌亮的黑檀木桌案后拭剑,他穿着一身玄色劲装,领口和袖口皆有银线绣制的回纹。叶姝注意到他的白帕擦过剑刃后的便染上了红色的血迹。
一大早就杀人?
叶姝心惊了一下,差点手抖地直接掀翻了手里粥菜。叶姝马上加重手劲儿,端稳了手里的东西。
叶虎这时候似乎察觉到叶姝的异常,马上抬眼看他。
“父亲,女儿来给您送早饭。”叶姝对叶虎笑了下,便飞快地转身把饭菜放在桌上。
叶虎放下剑,踱步过来,看了眼饭菜,笑了一声。
叶姝并不觉得他的笑有多开心。
“独我一份,还是有别人的?”叶虎坐下来后,先拿起匙在粥内搅和了两下,看起来就像是要吃饭的样子。
“宋公子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