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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叶孤城是个非常非常有能耐的人物。

他的有能耐并不仅仅被限制于练剑或者管理一座城市上, 二十多方面的。

越是没钱没粮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 便更能显现出他的本事。

就比如说逆天到简直就是老天私生子的运气。

叶孤城看着又一个拜倒在他裤脚管下的蒙面黑衣人都说不出话来。

黑衣人道“恩公大德, 无以为报”

叶孤城

对方做出了一幅叶孤城不说话不接受它就长拜不起的样子,只能说一句“先起来。”

黑衣人还是很倔强地跪着。

叶孤城

他暗自叹了一口气道“我不养闲人。”

那人腾地一下跳了起来。

他道“我定然不是闲人”

这已经是叶孤城两个月内捡起来的第八个了。

事情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

叶孤城在春秋时代初来驾到人生地不熟,且别说是什么名气, 连最基础的钱财都没有, 唯一认识的人只有专诸, 而且还是对方请他去家里吃酒。

如果他的脸皮厚一点,在专诸家里来上个几天没有问题, 甚至还能凭借对方豪侠的身份给自己找一份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 奈何叶孤城这人, 身上每一个毛孔里都塞满了逼格, 是万万不允许自己落到麻烦别人过活的地步。

所以,他理所当然在专诸家里住了一天就走了,他准备看看这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 顺便学习学习这里的风俗文字故事之类。

没办法, 就算叶孤城学识丰富, 也没见得认识大篆或者籀文,这在他们的时代基本上就见不到,哪怕再了不得的才子,不可能认识没见过的文字。

叶孤城想,现在他连字都不认识了,一夕之间退化成文盲,这世界上还有比他更加凄惨的人吗

偏偏叶孤城还不能让别人发现他的与众不同。

春秋战国时代还是巫术盛行的时代, 甚至连医术和巫术都不分家,人们尤信鬼神之事,他如果不给自己的出处找一个合理的解释,难免会出什么问题。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古人,因为他知道,很多时候,活在人们口中的古人会比现代人更加聪明,而且他们还有一些现代人不会有的,很可爱的品质。

比如说专诸,叶孤城想,除了陆小凤那样有古侠士之风的大侠,还有谁会像专诸那样豪爽可爱

从专诸家里出来之后,叶孤城就一直在考虑自己要做什么营生。

他这人向来不喜欢欠别人的,但这世界上与交易有关的商业买卖都要有本金,就算是以货易货,在长江流域一带已经不是特别常见了,只有再往北的老秦人那里才比较常见。

但是在商鞅变法还未出现的现在,与游牧民族最近的秦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蛮夷之地,更更不要说叶孤城本人根本没有能去秦的盘缠。

他自己又是个心高气傲的,让他向专诸借钱绝无可能,更不要说自己对这里的交易行情并不了解,他自己又是个惯常做大买卖的,真的做些小买卖反而不适应。

叶孤城在心中默默叹了一口气,这样看来,给他的道路不就是一条吗

无本买卖,赚得又多,在哪个世界哪个朝代都有。

满足这些条件的,除了皮肉生意,就是杀手行当。

他还是挺想得开的,如果被白云城的人知道,无论岚风还是朗月估计都要心疼死,但是叶孤城自己却适应得不错。

他现在市井中徘徊几天,虽然叶孤城看上去显眼,但他隐蔽气息的能力着实不错,即使没有真气,也不妨碍他将自己的气息降到最低,与自然融为一体。

即使是专诸那样的豪侠,几乎都感觉不到叶孤城的存在,充其量只觉得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看,更不要说是其他人。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的让专诸看见叶孤城这一手,定然会惊为天人,要他与自己比试比试。

不说别的,就算是刺客,他将自身存在隐藏起来的方法,也不是等闲之辈能够做到的啊。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能将气息控制至此,还担心其他方面不行

叶孤城又想,他算是明白了,这年头有侠之成为的人,不管是豪侠还是游侠儿,那都是江湖人的前身,专业刺客说得上是杀手,但是因为恩义而行刺的那些,也可以说是江湖人。

国人尚武,这是多少年不变的真理。

古往今来,有很多事情都是不变的,在古老的行当更是如此。

叶孤城在市井转悠,还没有多认识几个这年头的文字,就发现了怎么找到刺客。

现在的刺客分为两种,一种是贵族子弟家养的死士,这种人数量并不是很多,武功也并不是很好,除了衷心之外并没有太多优点。

刺客这种人,除了有拳拳报国之心愿意为了国家而东奔西走之外,更多都是拿钱办事,刺客要武功高,事情干得漂亮,只要给了钱,怎么样都成。

他们大多独来独往,但是总有一两处落脚点,每个月可以去个一两次,想要找他们办事的人,也在落脚点找这些刺客,有的是留下钱,有的是要求更高要等介绍人的,只要是存在的方法,他们都给想到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挺方便的。

他们管这地方叫易所,易的不是钱,不是货物,而是人命。

叶孤城才找到易所得时候,简直对中国古代劳动人民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不就是未来小说中出现的佣兵公会的雏形吗真是早几千年就出现了。

他越发不敢小觑古人。

刺客多蒙面,因为他们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叶孤城虽然是准备通过这方法稍微存一点钱,但他还不至于真的成了藏头露尾的鼠辈,更不要说以他的武功根本不怕有人偷偷看见自己,只要是人的视线稍微在他身上停留一下,他就有所察觉,这样的人,怎么会在行刺的时候被别人知道

所以他还是穿了一身在人们眼中分外庄重也分外显眼的白衣,进入了易所。

掌管易所的是一个老汉,或者他也仅仅是在这里等着,等刺客来,或者是想要找刺客的人来。

他看上去好像在打瞌睡,但是任何人进了屋子,合起的眼睛都会猛然睁开,从瞳孔出一阵常人不可见的精光。

但是叶孤城进来时,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的声音,他甚至都没有人气。

以至于走到老汉面前,以手指叩击墙面,老汉才睁开眼睛。

他将叶孤城从上倒下大量一遍,嘿嘿一笑道“好俊的身手。”

叶孤城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

老汉又道“虽然身手不错,但脸太俊俏,衣服穿得也太显眼。”

他道“不如换成一袭黑衣,以黑巾蒙面,又或者自毁五官,让脸模糊成一团”

“这样,就算是被人杀了,也不知道人从哪里来。”

叶孤城淡淡道“不劳费心。”

就仿佛对方只是在与他拉家常,而不是建议他把五官都毁了。

叶孤城道“我自是不会让旁人看见。”

老汉笑道“小子狂妄”

但他的笑声中却听不出鄙夷,倒有一股子赞许的味道,想来是认同了叶孤城的他。

他能看守易所,自然是有两把刷子,就算以前不是刺客,总归有好眼力,知道什么样的人是干什么事情的,什么样的刺客又有什么样的能力。

这是很了不得的能力,不仅要能从一照面看出蛛丝马迹,还要有相人之术。

当然,这些叶孤城时不知道的。

老汉自然是精通相人之术的,但却不如在专诸旁边摆摊专业相人的邹老,充其量只能看出叶孤城的面相极贵,除此之外也不知道别的什么。

但他捋一捋山羊胡子,心道,自己看了这么大半辈子的人,竟然还没有看见过如此显贵的,而且看他模样,竟然是要来做一刺客。

就算是老汉都起了爱才之心,竟然也不同叶孤城开玩笑了,直道“我见你应该是身份极贵之人,哪怕中间出了什么变故,都不应该沦落到此地。”

他道“以你的能耐,只要多出入几次学宫,应该就能扬名天下,何必来我这小地方。”

叶孤城不说话,但是他的眉头却挑了起来。

你让一个文盲去学宫出入,很厉害嘛

没办法,谁叫他天生长了名士脸,而且又有名士气派,在这时代绝对受欢迎,老汉以为他学富五车虽然是以貌取人,但换个别人来看看,也定然得出与他一样的答案。

叶孤城硬邦邦道“学宫非我所去之地。”

他看上去态度坚决,竟然是铁了心想要当刺客的,老汉叹了一口气,只能将视线从叶孤城的脸上移到他的手上。

这刺客也不是谁想当就当的,绝对不能砸了金字招牌啊

但是他一看叶孤城的手也愣了,等到理智回笼就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原本以为眼前的青年是哪一家的王公贵族公子,但就算是公子尚武,也不至于学习得如此深入。

叶孤城手上的茧,竟然比他看过的任何一人都要厚,别说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恐怕是自打一出生开始就刀剑不离身。

奇怪,他心道,难不成是自己看错人了

这人不是什么名士,而真的是为刺客而生的

不不不不不,老汉又摇摇头,怎么可能哦,就算是豪侠出生的刺客也绝对不会和眼前人一样。

他身上根本就没有尘世间的烟火气,就好像是九天之上飘飘欲仙下来的,不似凡人。

叶孤城见眼前人沉吟许久也没有给出他答案,稍微有点不耐烦。

没办法,他现在没有钱,身上的白衣还是之前穿越来时穿得那一套,如果再没有钱买新衣服,他都要怀疑自己发臭了。

对一个洁癖来说,还有什么比自己脏到发臭更加不能忍的起码对叶孤城来说没有。

叶孤城道“好了没”

那老汉磨磨蹭蹭看他一眼,又磨磨蹭蹭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块竹简,竹简上刻籀文,这本来就是与现在有一段时间距离的文字,现在很少出现。

别说是籀文了,叶孤城连大篆都不太认识,将竹片拿在手上打量来打量去,笑容逐渐消失。

表情凝重无比。

老汉时刻关注叶孤城的表情,他看对方这样,心里也在犯嘀咕,想莫不是老汉手一抖,拿错了竹片,又或者是这要杀的人眼前人认识,所以现在下不了手

他刚想出声发问,甚至又想给对方换一块竹片,就看见叶孤城以非常严肃的表情抬头,以更加严肃的语气对他发问道“这上面写了什么字”

这问得也是非常庄重了。

老汉

他的表情忽然也变得很复杂。

哎,没想到啊,没想到。

长了张什么都知道的出尘脸,竟然认不识籀文。

这张脸也是长得很有欺骗性了。

刺客中不认识籀文的人很多,应该说他们很多字都不太认识,让老汉帮忙读竹片内容是常事,所以他反应得也很快。

但老汉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他读的时候心情最微妙的一次。

他读了一遍,正想读第二遍,因为常人一边绝对没办法记住其中内容,却不想竟然被叶孤城喊了停。

他道“我都已经记下了,不需读第二遍。”

老汉的心情更加微妙了,他想,这个人莫不是来逗自己的。

他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竟然会不认识籀文

怎么可能

这世界上认识籀文的人并不是很多,但也不是特别少。

叶孤城听老汉念完一遍就直接走了,他心中还有些高兴。

多亏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仅仅扫了一眼就记住了那些籀文的模样,又加上老汉帮忙读,一下子又认识了不少字。

他在脑海中将目前为止认识的字进行对比与组合,不得不说象形字就是有这点好处,只要想象力丰富,就能想到这些字是怎么组合而来的,描写的是怎样一幅场景。

他虽然实际意义上刚才只学习了30来个字,但真正所多认识的字,却几乎能翻倍。

叶孤城有一个非常非常聪明的大脑。

人聪明,又有点运气,而且还很有毅力,大部分的困难对他来说都不是困难。

老汉并没有为难叶孤城,第一件工作虽然是牵扯到报仇,但也不过就是小市民之间的报仇,一个还不错商人之家的主人被另外一人杀死了,然后年迈的忠仆拿出毕生积蓄要杀死杀害他主人的人。

叶孤城想,这样的老仆人在这时代绝对称得上是忠仆了,可以被写成列传的典型人物。

他趁夜色到了商人之家,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不大的院子里静悄悄的,连看门的狗都趴着。

叶孤城的动作很轻,就算是有肉球的猫都不会比他更加轻盈了,走进屋子里,谁都没有惊动,连那只看门的狗也是如此。

他在找商人的房间。

这样的工作,叶孤城是不需要踩点的,对他来说难度太低,只要要人性命就足够了,他的雇主只要要那人死,甚至连首级都不要。

这样的人如果死了,过几天就会发丧,现在天气虽然不热,却也不冷,如果停灵时间太久,尸体会腐烂。

下葬时人们很讲究尸体的完整,叶孤城猜,要是他今天把人杀了,估计停灵一到两天就回下葬。

这还是老汉告诉他的新知识。

叶孤城竟然诡异地觉得这无本买卖还算是不错,毕竟,他不仅能拿到钱,还能学到不少新知识。

岚风朗月咬小手绢。

如果她们知道叶孤城现在为了钱,竟然真的去当刺客,估计会哭晕过去,然后再穿越时空给叶孤城递金锭之类的。

很可惜,他现在所在的时间段,甚至还没有怎么开始用金属当作流通物。

且不管岚风朗月在想什么,再将视角转移到叶孤城身上。

他要杀的对象虽然是个商人,却没有富裕到富可敌国的地步,也不过就是有几个奴隶,小院子都算不得大,他走进去四处瞅瞅,没一会儿就发现了对方住在哪里。

连他的夫人都不在,两人是分床睡的,不大的房间中竟然只有一个人。

叶孤城看见这人,干脆利落地将他脖子抹了,杀的时候还在感叹,真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他以前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到自己出来工作了才发现如果没有白云城做后盾,白手起家真是难题。

而且还是在他一朝之间沦为文盲的春秋时代。

他虽然是个尊重生命的人,除此之外却也是一个江湖人,对决之中从来不手软,杀了不少了剑客。

叶孤城在心中唾弃自己,但那都不是为了钱,为了钱杀人,对他来说绝对是第一次。

短期创业艰难。

“”

他忽然抬头,若有所思地看向远方,没过一会儿,就听见狗的嚎叫声,以及少年人的嘶吼声。

不大的院子竟然被惊醒了。

叶孤城心中暗自道一声晦气,立刻从房间中出来。

他的隐蔽性实在是很好,即使是从院子里出来的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

叶孤城想,自己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应该去多看,更何况对方还差点让他的工作早被发现。

这样想着,他脚下一动,朝着声源处去了。

哎,听着像个小孩子,还是去看看。

出声的确实是一个小孩子,叶孤城看着裤脚被獒犬死死咬住的小孩儿一顿。

虽然全身黑衣,还以黑布巾蒙面,做刺客打扮,但看身量就知道是未成年。

那獒犬很是凶狠,一口咬在小孩儿的裤脚管上,又猛然一松口,带着腥气的嘴大张,显然是准备往年轻人腿上的肉咬。

小孩儿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他虽然做刺客打扮,但确实没有经过什么风浪,害怕也是理所当然的,但随后,他的目光再度变得坚定,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准备迎击。

匕首闪着寒光,月光洒在刃上,竟产生了冷冰冰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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