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远比小说来得狗血, 宁夏天觉得这话用在自己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她人生的第一次狗血是一次意外撞到头部,脑子的生理机能很快就修复了,可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失忆状态。
等她记起自己的闺蜜沈雨嘉,回国找她的时候, 已经是三四年后的事情了。然后, 她遇到或者确切来说,是重遇了一个叫闻砚的男人。
据沈雨嘉所说, 她高中的时候曾经疯狂追究过闻砚。她对此将信将疑, 这闻砚的确长得高大英俊,可与生俱来的“生人勿进”气质, 她不觉得自己会看上这样的男人, 这不等于热脸贴冷屁股吗?
这么掉分的事情,她宁夏天会做吗?
不过, 在失忆的那几年里,她脑子里经常会闪过一个男人的身影,但她从未看清他的脸。如果真像沈雨嘉所说, 闻砚大概就是这个男人吧。
过去自己对闻砚是怎么死缠烂打,她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或许是过去的她觉得这事情太丢脸,选择性地忘掉。
既然年少的暗恋没有修成正果,失忆后的她当然不想跟闻砚再有什么纠结。
可男人大概都是贱骨头,你上赶着送上门他百般嫌弃,等你避他如蛇蝎一般的时候,他却凑上门来。
她忘了他,他就把她以前写给他的情书跟送给他的礼物, 全都摆在她面前,试图唤起她的记忆。
她本能地想否认,可那熟悉又青涩的字体骗不了人。
在他的威迫下,她看完了她曾经写过的情书。结果,她对他更讨厌了。
这些充满了真情实感、阅者感动的情书,还有手织的围巾、手套等等之类的,那人心是石头做的都该被捂热了,可他偏偏拒绝了她。
试问这样的人,何其讨人嫌?
那段时间闻砚对她穷追不舍的,她把这种情况归结于他不可理喻的占有欲。就像小孩子一样,明明那件玩具他不喜欢,他却受不了玩具不再属于自己一样。
宁夏天时常觉得,要是她一直失忆就好了……
她人生的第二次狗血,是她相亲相到了自己的初恋。
相对于她一脸惊愕,闻砚可谓十分淡定了。呵……能不淡定吗?他都看过她的照片,肯定早就知道要相亲的人是她了。
“你想要怎样?”宁夏天懒得跟他虚与委蛇,直接挑明道。
闻砚唇角勾起,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我要你还有……我们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