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拿到这个角色,她很欣喜,却也不会太过惊讶,因为她心里其实也清楚,自己是很适合演这个角色的。
别的女明星从电视和小说里看过风尘女子的形象,而可她,却是从小和她们生活在一处的。
宋家的二小姐在十岁以前从未在外人前露过面。
对外,宋家人声称的是她自幼体弱多病,送到国外去调理身体了。
而实际原因却是,她在两三个月大的时候就被一个保姆拐走了。
那个保姆叫徐艳,名字俗,长相却不俗,杏眼桃腮,眉似新柳,皮肤还特别白,说话时带着江南女人独有的吴侬软语。
徐艳家里穷,还重男轻女,十七岁,书还没读完就来宋家当保姆,那一年,宋音的爸,也就是宋文华刚好高考完。
正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倒也不拘什么身份地位,容易冲动行事,一动心就很顺理成章地确定了男女朋友的关系,还偷吃了爱情的禁果。
但现实是残酷的,宋父宋母绝对不可能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娶一个连高中都没有读完的保姆进门。
等到宋文华大学毕业,宋家人就给他安排了一门家世背景都匹配的亲事,林家的女儿,林嫣然。
两人交往半年,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但宋文华和林嫣然并没有多少感情,所以他和徐艳一直没有断干净。
几年的时间,林嫣然怀孕,产下第一个女儿宋静姝,没多久,又怀了第二个。
大概是日久生情,宋文华与林嫣然的夫妻情分越来越深,他也开始想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了。
于是乎,他和徐艳摊牌,希望好聚好散。
这番话对徐艳无异于晴天霹雳。
她曾为宋文华堕过一个孩子,极有可能终生不能生育了,可现在却落到这么一个地步。
徐艳不甘,嫉妒,怨恨,这些情绪促使她摸准时机,偷走了宋家襁褓中的二小姐,藏到了一个没人找得到的小城市。
她没有钱,没有挣钱的手艺,好在还有一副漂亮,得男人喜欢的皮囊。
自甘堕落,对于徐艳来说,是痛苦的。
但能让那个男人的女儿,本该是金枝玉叶,生活在这么一个下贱的环境,她又有一丝报复的快意。
宋音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小时候住的那条巷子旧旧的,青苔爬了满墙,有些脏乱。
过路的人经过,总要往里面投去鄙夷的目光。
那里有的姐姐非常凶,总是无缘无故地骂她,她的那个“妈妈”也骂她,说她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但也有对她好的,会给她买棒棒糖和巧克力。
经常给她买糖吃的姐姐经常摸着她的头,叹着气感慨,“生在这么脏的一个地方,和一群这么脏的人生活在一起,眼睛还干净的跟什么似的,真是奇怪了。”
天上落了一场雨,没多久就停了,地上有些湿意。
“宋小姐,已经到了。”司机提醒道。
宋音悠悠转醒,揉了揉眼睛,“谢谢了,你回去吧。”
说完,她推门下车,空气中带了些许的凉意,微风拂过来,还夹杂着淡淡青草和泥土的气息。
走到电梯那儿,宋音看到江修远也在等着,真是好不凑巧。
她在心里想着,客气又疏远地和他打了声招呼,就没有说话了,因为不太想又像之前那样,一次又一次地纠扯不清。
电梯门开了,两个人先后走进去,江修远按了一下数字。
她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外的意思表现得很明显,他不可能感觉不到,不过,因为早有准备,倒也不用心急。
宋音看着红色的数字不断变化,忽然听到很轻很浅的一声狗叫。
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电梯里怎么可能会有小狗呢
可下一秒,“汪汪汪”
这次声音大了些,奶声奶气的,像是刚出生没多久似的。
宋音一怔,四处寻望了一番,最后视线落到江修远手上提着的一个小箱子上。
这里面竟然是一只博美犬呀
博美小小的一只,耳朵尖尖的,一身雪白无瑕的毛,眼睛滴溜溜地转,样子乖乖的,萌得人心都要化了
宋音最喜欢小动物了,特别是可爱的小动物,看到的一瞬间眼睛就亮了起来。
她视线完全被吸引了过去,目不转睛地看着箱子里的小狗,全然没有觉察到身旁男人渐渐勾起的唇。
江修远无声地笑了下,越发觉得自己昨晚打赏套话是很明智的一个决定。
因为从小姑娘看得眼镜都直了的表情来看,投其所好,这个方法应该是很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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