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秦征的夜半抽风所赐,季岚川好不容易积攒起的愁绪彻底散了个干净,他是神棍不是神仙,就算能比旁人多看到些东西,也不能抓来灵气给自己治病。
胃部抽痛,季岚川也没有精力再在楼下乱晃,虽说处在灵气浓郁的环境中能让他神清气爽,但一想到这优质的灵气因何外泄,季岚川就一秒都不想在厨房久待。
“呸,假正经的老男人。”想起原著作者对秦征为数不多的描写,季岚川偷偷撇了撇嘴,他在原主卧室翻箱倒柜也没找到胃药,只躺在床上将自己缩成一团。
不甚安稳地睡过一晚,季岚川迷迷糊糊地被原主的生物钟从梦中叫醒,他揉揉自己的脑袋,恍惚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哪
为了给秦氏父子留下一个好印象,原主甚至连个懒觉都不敢睡。
原来金丝雀在没上位前居然这么惨。
摇头晃脑地感慨两句,季岚川踩着拖鞋走进浴室,一眼就看到镜子中自己气虚的脸色。
感觉像是昨天出去鬼混了一整晚,用力地蹭了蹭唇瓣,季岚川总算让这张脸上多了几分血色,不过美人就是美人,哪怕满面病容,也同样漂亮得惹人怜惜。
和自己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啊。
挑眉一笑,镜中清纯娇俏的青年立即多了几分风流飒沓,照例欣赏完“自己”的美貌,季岚川吹着口哨拧开花洒。
马马虎虎地做完护肤工作,换好衣服的季岚川坐等秦子珩上门,按照原著剧情,对方这个时候已经打算用新欢忘记旧爱。
身为新欢并同时肩负虐渣使命的季岚川,当然要打起精神全力以待。
“咚咚。”
秦征习惯早起,住在老宅的秦子珩当然不敢懒床,哪怕宿醉头痛,他也在早饭前敲响了季岚川的房门。
原主被带回家这件事,纯属秦子珩在听说白时年订婚后的热血上头,之后他日日酒吧买醉,半点都没想起家里还有季岚这么个人。
亏得原主是个段位不低的心机受,否则对方恐怕撑不过三章就要被炮灰。
经过昨晚那么一遭,秦子珩也渐渐回想起了季岚的好来,想起对方到现在还不知道白时年的事,他心里也有那么一点愧疚和心虚。
要不是对原主还有两分真心,他再冲动也不可能把人领回家去。
脑海里胡思乱想,眼前的房门终于打开,身着浅色衬衫的青年笑盈盈地开门,无端就将夏日的燥热去了三分“阿珩。”
比起被当做王子养大的白时年,季岚的身段明显要更加窈窕几分,原主四肢修长又自小学舞,可谓是天生就适合当模特的衣架子。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一大早看到如此美色,秦子珩也不由笑了出来“几天不见,想我了没”
与秦征的古板不同,秦子珩撩起人来可谓是游刃有余,对方之前也有几段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直到小说最后,那些前任们也没跳出来找他的麻烦。
唯有白时年,才是那个值得让他用真心去换的人。
想起原著中的某段描写,季岚川没忍住打了个寒颤,能把花心说得如此清新脱俗,这位作者也着实是个人才。
“嗯。”
乖巧地点头,青年望向男人的眼中满是依恋,秦子珩心中畅快,长臂一伸便要将人搂进怀中“走,下去吃饭。”
“别、”不着痕迹地躲开秦子珩的大手,季岚川装作不好意思道,“三爷还在呢。”
“怕什么,爸他对你又没意见。”看昨晚秦征的态度,应该是懒得管他这点儿女情长,是故秦子珩此时哄起人来,倒也比平日多了几分底气。
没意见那昨晚让我守本分的是哪个
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季岚川早就看惯了豪门大院里的勾心斗角,见秦子珩的手没再向自己的腰上搭,他舒展眉目,半点也没把对方的情话听进心里。
作为一个成熟健康且无任何不良嗜好的成功人士,秦征早早就坐在了餐桌前面,秦子珩领着人下楼吃饭,又恭恭敬敬地叫了声父亲。
“嗯。”不冷不热地点了点头,秦征连眼角的余光都没多分给两人,秦子珩早已习惯父亲的冷淡,季岚川则是乐得对方不找自己的麻烦。
因为某人的喜好,餐厅里静得连落根针都能听见,好不容易挨过这顿压抑的早餐,季岚川又看到秦征放下碗筷开了金口“既然进了秦氏,就不要给秦家的嫡系丢人。”
知道自己这几天胡闹的有些过分,秦子珩放下水杯正色道“是,父亲。”
对方只比自己大了一轮,但秦子珩却对秦征有一种天然的敬畏,将摇摇欲坠的秦家拉回巅峰甚至更胜往昔,这个人也只用了短短五年而已。
“你呢”眼风扫过一旁低头喝粥的青年,秦征突兀地问道,“一个大男人、你就这么在家里呆着”
不然呢您老是不是对金丝雀有什么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