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女装模作样地哭了几下,趁大家不注意,偷走了原主身上的项链,随即到处宣扬,是她找来的原主跳河救人。
潜台词便是:她也是村长一家子的救命恩人。
从此,村长一家子对穿书女十分友好,每天都让穿书女来家吃饭,她的农活也被村长的儿子给包圆了。
穿书女得到金手指后,将灵泉水稀释给牛棚里发烧的人,时常看望他们,获得了他们的信赖,为以后的商业帝国打下了人脉基础。
后来,新一批的知青到来,她对来自沪市的男知青楚奕一见钟情。
乔莲成功和楚奕交往,并借住楚奕家中的势力和空间的辅助,成为那个年代出名的女首富。
“啧,原主这也太惨了吧。原本的老婆被人魂穿了,传家宝还被偷了。”
晏清叹了口气,换做谁,都无法接受这样的结局吧。
在原本的剧情里,原主考上大学后,将自己的灵植空间上交给国家,跟院士们一同研究,最终研究出许多治愈绝症的神药。
一个想要为祖国做贡献的好人,成为穿书女的踏脚石不说,还落得个早死的结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这很正常。
穿书女从和平年代而来,自己的国家也曾经历过类似的年代。
她却为了一己私利,害死一个无辜且未来会为国家做出大贡献的人。
但凡她提前偷走吊坠,用里边的灵泉水救活原主,原主也能靠自己的本事考上京都大学,实现自己的报国梦。
这种女人,真该死啊。
晏清摸了摸脖颈间的吊坠,这是原主外婆赠给他的离别礼物。
“还好,金手指还在。”
要是没赶上,晏清高低也要花积分把穿书女的灵植空间给吞噬了。
晏清从随身空间找出一套针线,准备刺自己的手指。
能用工具,干嘛非得用牙咬。
鬼知道那些小说里,用牙齿咬破手指的人,是得用多大劲才能咬破手指。
“宿主,咱们的家当已经够多了,你还要攒啊?”
在渣男洗白部门工作那么多年,晏清攒下的家当都快堆满随身空间了。
“金手指这玩意,谁会嫌多?”
语罢,血成功滴在吊坠上,一阵白光亮起,晏清感到一阵眩晕,吊坠与自己的灵魂彻底绑定,彻底消失不见,意念一动,整个人也进入空间里。
空间内,一口灵泉井,几亩种着各种灵植药草。
晏清瞥了一眼,都是一些治疗疾病的灵植。
看来这是个低灵气世界,无法修仙。
秉承着免费薅来的金手指,不用白不用的原则。
晏清从灵泉井里取出一些水倒入杯中,然后一饮而尽。
没过多久,一股难以言喻的恶臭味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它来了它来了。
洗髓伐经它虽迟但到。
晏清立马从随身空间里取出一个大木桶,往里倒灵泉水。
幸好现在的知青都在地里干农活,不然也不好解释他为什么浑身都是恶臭的黏腻物。
经过灵泉水的洗礼,晏清原本白皙还有些病态的皮肤变得白里透红,皮肤也越来越细腻。
还好原身皮肤白,晒了这么些天也没怎么黑。
若换作旁人,突然一下子返白,还得花积分购买药粉把自己涂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