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缓缓落下,皓月当空,土匪窝里欢声一片。
满载而归的土匪们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还有的土匪搂着娇美人乐得合不拢嘴。
沈朝央故意拖延时间,直到守门的土匪催了整整三次,方才带着众人登台。
鼓声响起,沈朝央带着众人款款走向泉池旁的空地。
土匪们的目光纷纷聚集在她们身上。
黑脸土匪目光紧紧盯着沈朝央,刀疤脸则是眼珠子黏在白清莲上,好男风的胖土匪却是看着沈朝书跟沈朝扶。
沈朝央忍下心中不适,朝众人使了个眼色。
众人纷纷开始按照排练表演起来,以大哥沈朝书为中心,沈朝书舞剑,其余人做陪衬。
一曲毕,胖土匪哈喇子都快流了一地了。
沈朝书瞥过胖土匪的目光,与沈朝央对视一眼,两人心领神会。
沈朝书迅速退下,大房媳妇吴小凤迅速换至中心,清了清嗓子开始唱歌。
吴小凤生得有些妩媚,唱的曲子像是带了钩子般,钩得众土匪心里痒痒。
就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吴小凤吸引时,沈朝书却假借换衣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隧道旁。
隧道被火把照得通亮,沈朝书捡起一块石头朝着隧道里一扔,随即迅速隐在暗处。
“谁?”守着隧道的两个土匪纷纷上前查看。
趁着两人查看之时,沈朝书偷偷绕至一人身后,左右迅速捂住土匪嘴巴,右手举起针筒,狠狠朝着脖子刺去。
那土匪闷哼一声,便软软倒在地上。
“来人啊——”另一个土匪刚想喊人,就被沈朝书扑倒在地,一针让他闭了嘴。
沈朝书抽出针筒,双手微微发抖。
仔细一看,两手掌心竟然已经沁出了薄汗。
身为文弱君子的他第一次偷袭,居然就成功了。看来小妹给的东西当真神奇。
不过这等奇异之物,万万不能让旁人看了去。
沈朝书将针筒好生藏在袖子里,在隧道上摸索片刻,石门打开。
远处,逃荒领头人张正带着沈朝等三十余人,正顺着马蹄印朝土匪窝而去。
大房沈家财不情不愿地走在营救的队伍中,满脸不耐烦。
那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啊,他们这群只会种地的小老百姓哪里打得过?
再说了,娘儿们被土匪掳去了,就算救回来了,那也不干净了。
他沈家财才不要这破鞋呢。
与其这样,倒不如让那死婆娘死在土匪窝,他好名正言顺地讨个新媳妇。
越想越有理,沈家财眼珠子一转,捂着肚子突然哎哟哎哟喊疼。
沈朝见自家大哥捂着肚子痛苦不已,忙上前关心询问。
“大哥,怎么了这是?”
沈家财一边哎哟哎哟,一边皱着眉头故作着急:“哎呀不行,我肚子疼,我要去如厕,你们先走吧,等会我自己跟上来。”
“哎哟哟,不行了,我得赶紧找个地方如厕去。”
沈家财捂着肚子,一溜烟钻进了草丛里。
二房沈万贯皱起了眉头,语气有些不满:“三弟,我看二哥根本就不想去救人。”
这么拙劣的演技,真当他们都是瞎子吗?
沈朝微微摇了摇头,不欲多言。
“罢了,救人要紧,莫管他了。”
领头的张正一脸鄙夷地看着沈家财消失的方向,朝地上啐了口。
“呸!孬种!连自己媳妇儿都不愿意救,真是个软蛋!”
营救队伍继续前进,没多久,便遇上了匆匆来报信的沈朝书。
两方汇合。
此时,吴小凤已唱了好几首曲子,嗓子疼得要命,就要罢工。
而土匪们喝酒喝得上了头,开始上来捉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