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有个病人这几天该来还一直没来呢,我得去守着。”
不得不说,方秀娥是真的很敬业,竟然能做到去等一个病人。
之前王安就听方秀娥说过,因为下午看病的人较少,所以在一个月内,作为医生,下午偶尔不去个次是没什么问题的。
只需要第二天上班的时候,补个假就可以了。
说实话,这种制度,真的算是很人性化了。
俩人收拾利索之后,锅里炖的大骨头也熟了,俩人之前因为着急办事儿的原因,所以其实也没咋吃好。
于是乎,有点劳累的王安看了一下手表跟方秀娥提议道:
“时间还赶趟,要不咱俩啃两块大骨头再走吧?”
方秀娥闻言也是眼前一亮,同样看了看手表,满脸笑意的说道:
“那还寻思啥了,快快快。”
说着话,这俩人站在锅台边,就把锅盖掀开了。
掀开锅盖的瞬间,那股肉香味顿时扑鼻而来,简直让人食指大动。
情急之下,王安也没用筷子和碗,直接拿起灶台上的水舀子插进锅里,就连汤带骨头的就舀了一水舀子。
紧接着,每人抓起一块骨头就啃了起来。
只见方秀娥啃了一口肉后直接惊呼道:
“小安,这也太香了。”
王安边嚼肉边说道:“嗯呢呗,确实好吃。”
这年代的家养猪,都是华夏特有的黑猪,虽然生长周期缓慢,但肉质着实鲜美。
并且家养的猪肉,也确实要比野猪肉好吃,哪怕是野猪里肉质最好的黄毛子,也比不上家猪肉。
可惜的是,这骨头虽然好吃,买的时候看上去肉不少,但现在吃起来才会发现,这骨头上,其实只有薄薄的一层肉。
主要是经过高温炖煮之下,那层薄肉就变得更薄甚至有的都化了,总的来说,那是真特么艹蛋!
不得不承认,这个卖猪肉的人的刀工,着实挺恶,差不多都要赶上木雪离的刀工了。
所以,两人很快就啃完了一大堆骨头,不过也真可谓是“一顿操作猛如虎,肉只吃到二两五”
终于,方秀娥啃骨头啃的有点不耐烦了,边把手里啃完的骨头扔进筐里边说道:
“你买的这是啥玩意儿?啃了半天没吃上一口肉,不吃了。”
王安也把骨头扔掉后说道:
“是呢,这特么奸商,真是该死,也赖我没加细瞅,不过你看这骨头汤瞅着挺好,晚上你把那冬蘑加进去再炖一会儿,指定嘎嘎好吃。”
听到“冬蘑”两个字,方秀娥这才注意到,盆子里泡着的,竟然是还没洗干净的冬蘑。
紧接着,方秀娥满脸都是笑意的说道:
“你这两天进山采冬蘑了?这个可是好东西,我们姐俩都爱吃这玩意儿。”
王安随口答道:“这是刚才来前儿买的,买了两篓,爱吃就给你俩留一篓子。”
方秀娥一听是买的,马上开口说道:
“不用留那老多,给我俩少留点就行,这玩意儿做出来不出息,你家人口多,少来少去都不够吃。”
王安没接话茬,反而说道:
“我过两天得出趟远门,八成得一个多月回来,你要碰着啥解决不了的事儿,你就直接找你们邹副院长,你就说武冬让他帮个忙。”
方秀娥闻言顿了一下,紧接着就装作若无其事的说道:
“我一个医生能有啥事儿,再说我们姐俩总搁一块儿,没事儿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