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因为京城与凤凰山不一样, 在凤凰山她时不时上山下山, 来回跑几天, 也可以肆无忌惮练功,没人说她。
来了京城之后处处都是人,无论起来的再早, 一歪头发现隔壁起的比你还早, 当着别人的面练功尴尬,跑步会遇到很多熟人, 挨个朝你打招呼,拉住你说话, 不应说你没礼貌, 应了你还跑不跑?
在这种环境下只能老实待在屋里,顺着不大的院子来回走动几圈,活动量赶不上以前, 加上吃好喝好睡好,会胖也在理所当然。
只是他从来不知道,朝曦这么能睡。
“公子。”镜花在他身后说话, “打听出来了。”
“嘘!”沈斐瞧了一眼朝曦, 小声道, “去外面说。”
俩人一前一后离开小铺, 走到稍远的拐角, 铺里绝对听不到才停下来, 镜花继续汇报,“小铺掌柜看中朝曦姑娘, 每晚在蜡烛里燃香,因为铺里草药太多,朝曦姑娘没闻出来,掌柜也谨慎,一次一点点,慢慢增加药料。”
镜花瞧了瞧公子的脸色,没有异样才接着道,“他还说朝曦姑娘体质特殊,量少了对她没用,处在半梦半醒之中,一喊就醒,来了大半个月,一直没找到机会,也就今天发现喊她不醒,还没来得及动手,便被咱们制止……”
沈斐低垂下眼,声音依旧跟往常似的,平淡如水,宛如吃一顿饭,赏一朵花,“处理了吧。”
镜花明白,歪头对藏在暗处的人比划了一下,那人当机立断挥刀。
噗嗤!
墙上喷出一串血花,很快有人打理,擦墙拖地,处理尸体,一气呵成,不多久,一个新的掌柜从后面走出来。
“五更了。”沈斐瞧了瞧天色,“该换岗了。”
‘掌柜’明白,鞠身拜了一礼,再抬头时,公子与众人已经先行一步,只留下一个背影。
‘掌柜’摸了摸脸,去喊朝曦,“朝曦,该起了。”
细细一听,声音与掌柜的一模一样,叫人听不出分别,朝曦的药效还没过,头昏沉沉的,被他晃了几下才眨眨眼醒来,一边揉眼睛,一边问,“掌柜,你怎么来这么早?”
她睡得太死,感觉就像只睡了一小会儿一样,中间一点意识都没有,只方才似乎听到谁‘啊’了一声,她努力想睁开眼瞧瞧,奈何睁不开,便又睡了过去。
朝曦直起身子,肩上的披风滑落,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这声音本不该出现,突然听到,朝曦懵了一下,本能低头看去,发现是一件披风,不知是谁好心给她披的。
她矮下身子捡起来,拿在手里问掌柜,“这是……”
这料子有点奇怪,湿滑湿滑,就像刚从外面回来,被早上的雾气蒸了一圈似的。
披风很厚,里面加了上好的棉花,记得南方有一种棉花,宛如云朵,又软又暖,卖得极贵,只供给大户人家,李安生也有一件,曾经给她披过,她一摸那个料子就觉得不一样,好软好舒服,便问李安生,这是什么做的?为什么这么好摸?
李安生给她详细解释了一遍,虽然尽量照顾她的自尊心,往低了说,可朝曦自己想买,一问才知道是天价,这种东西小铺掌柜根本买不起。
“方才一位贵气公子给你披的,好像听到旁人喊他李什么的,我也没听清,他说认识你,我就没管。”‘掌柜’拿起账本去对账。
他只远远看过这里,没走近,公子叮嘱过,朝曦姑娘的听觉异常敏锐,不能出现在她五十米之内。
五十米外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模糊瞧见一个人形,知道她们在干什么,细节对不上,那账本他也看不懂,简单扫了一眼,装模作样秤了秤药材的斤两,在平时他们对账的后方打个勾,数完钱财后点头,“都对的,你走吧。”
朝曦还有些困意,打个哈欠没在意,“那我先走了。”
李什么的肯定是李安生,正好只有他喜欢用这么奢华的东西,其实还有一个人,不过他可能还在打仗回不来,目前只有李安生。
朝曦将披风带上,“我顺路把这个还给他。”
‘掌柜’叫住她,“你放这里吧,他说他上午要用,自己会来拿,这时候估计还没醒,别去打扰人家了。”
朝曦眨眨眼,“还是掌柜想的周到,那我放这里了。”
她不可能为了还一件披风等到中午,现在去送李安生还没醒,她回去后又要睡觉,时间正好岔开,不如搁在这里,让李安生自己来拿,李安生离得近,就对门而已。
朝曦理了理自己睡乱的衣裳,撩开挡门的帘子,一出去,登时觉得遍体一寒,屋外阴气沉沉,雾气浓重,瞧着要下雨似的。
冬天真的来了,她前段时间囤的过冬衣裳和厚靴可以拿出来穿了,每次穿新衣裳,都觉得有少许兴奋。
朝曦数着怀里的银子,琢磨着还够添些什么?
银子和铜板撞在一起,发出悦耳的响声,除此之外似乎还有木头摩擦的动静,像是开门时,因为年久失修,不堪受重的声音。
朝曦朝身后看去,没人,又朝小楼看去,还是没人。
许是最近疑神疑鬼想的太多,总觉得有人要害她似的,看来这里不能干了,每天都睡熟着实有些诡异。
朝曦想了想,转身钻进小道,她脚步不慢,七拐八拐,很快不见踪影。
街道二楼有扇窗默默关上。
镜花叹息,公子这又是何苦呢,明明喜欢的不得了,还要假装不喜欢,不告诉朝曦姑娘他已经回来,也不让朝曦姑娘知道他为她做的事,只默默守护。
若是闺密之间默默付出,还会觉得感动,相公这样做,女孩子只以为这人不解风情,什么都没做过,非但没有半分感动,还会有几分怨念,别人相公如何如何,再看看他?货比货登时想扔。
“我们也走吧。”
水月应了一声,去将他的披风拿上,几人朝着另一个方向,与朝曦背驰,早上雾很大,就像一张野兽的大嘴,一口将他们吞掉,不过片刻原地便没了人影。
“拿走了?”朝曦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来李府不止李安生一个人。
他家大,有上百个丫鬟小厮,五更起来的人不少,随便将披风交给其中一个,就是看门的小哥也不敢怠慢,连忙就会将披风送还给李安生,所以又拐了回来,没成想披风正好在她走的这段时间,不到半柱香就被李安生的小厮拿走。
这也太巧了,巧的就像她的马被人引着去书苑旁边似的。
再加上最近几天每晚都昏睡不醒的情况,和那种似有似被人监视的感觉,朝曦已经十分肯定,八成是沈斐搞得鬼。
这人打得什么主意她不知道,不过有一点她敢肯定,如果不是十分在意的东西,谁肯花功夫一直守着盯着?
记得刚来凤凰山的山谷时,碰到世间罕见的脆骨蛇,朝曦小心饲养,日日放在眼皮子底下,观察它是怎么接骨?又是怎么生活的?
给它喂的东西它吃不吃?这个温度对它来说有没有太高?
观察入微,精心养着,因为在乎脆骨蛇。
后来小花蛇因为生命力顽强,又总爱偷袭她,打扰她睡觉,所以朝曦随便关在一个笼子里,想起来喂一下,想不起来让它饿两天,几乎随缘养。
完全是两种态度,如果沈斐是后一种,他应该想起来,让人过来监视她一把,想不起来便不监视,但是朝曦几乎每天都有被监视的感觉。
哼哼,当初我追你时你爱搭不理,现在报应来了吧?